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建设,提升评委会评价能力,提高职称评审工作质量,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太阳8722入口印发2025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5〕1号)要求,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省应急管理厅将对安全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进行动态更新调整。为此,特向各有关单位征集评委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对象
现在辽宁省内工作,取得安全工程系列相应专业高级(含副高级和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入库专家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政策观念强;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4.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并任现职(正高、副高、教授、副教授)5年以上(青年专家任现职3年以上),精通本专业领域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学术造诣深厚,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5.自愿积极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认真履行评审职责,身体健康,能适应评审工作要求,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征集方式和步骤
1.遴选推荐。各单位根据相关条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由本人填写“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附表1),经专家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确认。
2.汇总上报。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与“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一并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对各单位推荐专家进行择优推荐。
3.审定入库。由省应急管理厅对各推荐的人选进行逐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
四、工作要求
1.专家自愿申报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技术成果、学术成就等信息将作为遴选入库的重要基础条件。
2.专家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3.请各单位及时做好推荐专家工作的宣传推广,做好专家申报的动员和指导工作。
4.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3日前,将“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和“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的纸质版、电子版,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邮箱地址:JSFZZX@sylu.edu.cn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24-24686155
附件:1.附件1-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
2.附件2-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